
一些經濟發達國家以及我國的臺灣地區也在80年代開始了蓄冷技術的應用研究。到2002年,日本已經發展到1萬多個蓄冷空調系統;韓國在1999年立法,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必須采用蓄冷空調系統。我國在1994年電力部鄭州會議上,正式將蓄冰空調系統寫入國家紅頭文件,被列為當年十大節能措施之一,當年在深圳電子大廈建成第一個冰蓄冷空調系統。目前,我國的臺灣地區已經有600多幢建筑采用蓄冷空調系統。然而,由于峰谷電價差比較小、新技術接受觀念滯后等因素的制約,蓄冷技術在大陸的應用還不盡如人意。
隨著電力建設和新增用電矛盾增加,特別是近年來政府逐步拉大峰谷電價差,使多數地區峰谷電價差已達3倍以上。各地區也陸續出臺了促進蓄冷空調發展的相關政策,蓄冷空調技術的發展和應用越來越凸顯出其節能的優勢。
該技術產業化還需要政府和電力部門多領域共同推進。隨著各地峰谷電價實施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和峰谷電價比的加大,相信蓄冷空調技術會早日為我國節能減排作出更大貢獻。”專家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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